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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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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赴台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4-23 点击量:

 

个人因公赴台交流访问流程图

 

 赴台手续流程图(2017年4月更新).png


说明:

申请者应于出行前至少50个工作日向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提交申报材料,提交时间按照提供完整的申报材料之日起算。

1、申请者填写《贵州师范大学因公赴台申请表》;由所在单位和申请所涉及的组织、人事、教师工作、计财、科研等部门按任务类别分别签署意见,请所在单位分管校领导签批同意上学校党委会后,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同时提交《因公临时赴台人员备案表》等申报材料。

2、申请者将申报材料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处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签批,提请校党委会研究决定。

3、校党委会研究通过后,按照有关要求对因公赴台人员出访事宜(事由、行程、天数、费用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后,申请者接受学校行前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完成申报文件。申请者领取申报文件按要求向贵州省教育厅和省台办逐一报送。

5、经上级主管部门(省教育厅和省台办)审核批准后,申请者领取批复文件,并提交批复文件的复印件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备案存档。

6、申请者参加省台办行前培训,并按相关规定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和出行手续。

7、申请者凭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出访。

8、交流结束后,申请者5天内向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提交出访总结,15天内提交《贵州师范大学因公赴台情况反馈表》。

备注:

① 申请者依照个人情况如实逐项填写《贵州师范大学因公赴台申请表》,每人一份。

② 申报材料包括:《贵州师范大学因公赴台申请表》、《因公临时赴台人员备案表》、《贵州师范大学出国、赴港澳台任务申报表附表》、《关于XX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公示》、邀请信或参加活动的通知、详细日程安排、邀请单位介绍以及出访要求的其他材料。有参会论文的另附参会论文摘要。以上材料如是外文的,另需附上中文翻译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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