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出境

因公赴台办理流程

因公赴台流程图

 

申请者应于出行前至少50个工作日向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提交申报材料,提交时间按照提供完整的申报材料之日起算。


申请者应于出行前至少50个工作日向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提交申报材料,提交时间按照提供完整的申报材料之日起算。

 

1、申请者填写《贵州师范大学因公赴台申请表》;由所在单位和申请所涉及的组织、人事、教师工作、计财、科研等部门按任务类别分别签署意见,请所在单位分管校领导签批同意上学校党委会后,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同时提交《因公临时赴台人员备案表》等申报材料。

2、申请者将申报材料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处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签批,提请校党委会研究决定。

3、校党委会研究通过后,按照有关要求对因公赴台人员出访事宜(事由、行程、天数、费用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后,申请者接受学校行前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完成申报文件。申请者领取申报文件按要求向贵州省教育厅和省台办逐一报送。

5、经上级主管部门(省教育厅和省台办)审核批准后,申请者领取批复文件并提交批复文件的复印件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备案存档。

6、申请者参加省台办行前培训,并按相关规定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和出行手续。

7、申请者凭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出访。

8、交流结束后,申请者5天内向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提交出访总结,15天内提交《贵州师范大学因公赴台情况反馈表》。

 

 

 

备注:

申请者依照个人情况如实逐项填写《贵州师范大学因公赴台申请表》,每人一份。

② 申报材料包括:《贵州师范大学因公赴台申请表》、《因公临时赴台人员备案表》、《贵州师范大学出国、赴港澳台任务申报表附表》、《关于XX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公示》、邀请信或参加活动的通知、详细日程安排、邀请单位介绍以及出访要求的其他材料。有参会论文的另附参会论文摘要。以上材料如是外文的,另需附上中文翻译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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