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部门向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提交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接待来访团组申请书;同时提交有关来访团组资料。
申请书上须注明来访时间、来访目的、来访团组成员名单及产生费用解决办法。
需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的情况,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二、经主管校领导同意接待来访团组后,接待部门将来访团组接待方案报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接待方案须注明行程安排、陪同人员、车辆及场地的使用、住宿地点等相关事项。
三、经主管校领导批准,接待部门在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的协助下,严格执行接待方案接待来访团组。
四、提交接待来访团组情况总结及接待的有关资料,存入档案及发布新闻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