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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因私出国(境)行前教育须知(20191205)



教职员工:

1.受教育人持本人校园一卡通或身份证、本人护照复印件、有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的个人申请到国际交流科接受行前教育。

2.个人申请的内容应包含有:申请人姓名、所在单位及职务职称、因私出国(境)具体时间、因私出国(境)事由。申请人应对此次因私出国(境)表明态度“是否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是否按时归国回岗”。

3.组织、人事已有规定的个人申请模板的,用其个人申请模板,可不再另行提交个人申请。

4.受教育人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对申请人的工作和政治表现等情况出具意见,并对此次申请事宜进行表态。


在读学生:

1.受教育人持本人校园一卡通、学生证或身份证,本人护照复印件,有所在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的个人申请,所在学院对申请人学习表现和政治表现情况出具的材料到国际交流科接受行前教育。

2.个人申请的内容应包含有:申请人姓名、所在学院、所学专业年级、因私出国(境)具体时间、因私出国(境)事由。申请人应对此次因私出国(境)表明态度“是否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是否按时归国回校”。

3.学生所在学院主要负责人需要对此次申请事宜进行表态。

注:学生如需另外出具学籍证明材料的,研究生的学籍证明依照研究生院规定出具,本科生的学籍证明由学院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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