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我校与泰国清莱皇太后大学的合作协议,为推进学校与友好院校间合作,增加学生赴国外学习实践机会,促进专业研习,拓展国际视野。学校将组织一批优秀学生于2019年暑期赴该校开展为期14天的短期交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参加人数:5-10人
(二)交流时长:2019年8月4日至18日
(三)所需费用:交流活动费、往返旅费、在外食费、医疗保险费、证件办理费等。
二、选拔对象及条件
(一)选拔对象:我校在校全日制学生,且具备良好地英语日常会话能力,优先推荐有泰语语言基础的学生。
(二)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国家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记录;
2.身体健康,品德端正,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健康的心理,有团队合作精神,责任心强,有遇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性格活泼开朗,能展现我校学生良好风貌;
3.入学以来所修课程成绩优秀;有较好外语沟通能力,能满足具体项目的语言要求。
4.优先推荐学生干部和有一定特长的学生。
三、选拔程序
(一)学生自愿申请,填写《贵州师范大学学生短期出国交流申请表》,由所在学院审核,经学院负责人审核同意并签字盖章后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二)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对学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组织初步考核。
(三)合格学生材料送交流院校审查,确定录取名单。
(四)获得录取通知后,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统一办理派出手续。
四、报名所需材料
(一) 项目申请表
(二) 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复印件
(三) 入学以来成绩单(加盖学院公章)
(四) 家长同意函
(五) 个人思想政治表现材料(由学院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党委章)
(六)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七) 其他获奖证明材料
五、其他事项
(一)学生申请前务必认真阅读本通知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综合考虑交流时长、支付能力等因素,慎重选择,一经录取,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不得放弃交流资格。无故放弃者,在校期间将不得再参加学校其他交流派出项目。
(二)请相关学院加大宣传,鼓励学生踊跃报名,同时参照本通知要求,综合考评学生情况,择优推荐。
(三)申请材料应于2019年6月12日前交至宝山校区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交流科,逾期不予受理。
(四)未尽事宜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交流科负责解释。
(五)联系人:陈玥茜、刘泽村、廖旭,电话:0851-86702020
特此通知
附件:1.贵州师范大学学生短期出国交流申请表(本科生)
2.贵州师范大学学生短期出国交流申请表(研究生)
3.贵州师范大学学生参与赴国外交流学习项目家长同意函
4.项目具体情况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