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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优秀学生2019年春季赴日本交流学习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0-09 点击量:

各相关学院:

根据我校与日本福山大学和日本长崎外国语大学的合作协议,现选派优秀学生到日本交流学习。在外学习结束后,学生须按时返回贵州师范大学继续完成学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项目情况

(一)日本福山大学:

1.参加人数:1-2人

2.学习时长:一学期或一学年(2019年3月起)

3.语言要求:日语(日语达到N2以上或相应水平)

4.所需费用:贵州师范大学学费、往返国际国内旅费、生活费、医疗保险费、办理证件费等。

(二)日本长崎外国语大学:

1.参加人数:交流生2人,自费生若干

2.学习时长:2019年4月至8月

3.语言要求:日语(日语达到N2以上或相应水平)

4.所需费用:

交流生:贵州师范大学学费、往返国际国内旅费、住宿费、医疗保险费、课外活动费、生活费、证件办理费等。

自费生:贵州师范大学学费、长崎外国语大学学费、住宿费、医疗保险费、课外活动费、生活费、往返国际国内旅费、证件办理费等。

二、选拔对象

1. 日本福山大学:在校全日制大学本科2016级、2017级两校对应专业(专业设置见附件)及日语专业学生。

2.日本长崎外国语大学:在校全日制大学本科2016级、2017级日语专业学生。

三、选拔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国家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记录;

2. 身体健康,品德端正,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有较强的独立生活能力,能顺利完成出国访问与学习任务;

3. 成绩优秀,无不及格课程。学习目的明确,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学习能力;

4. 有较好外语沟通能力,能满足具体项目的语言要求。

5. 家庭条件良好,足以承担在外学习生活费用;

6. 优先推荐未参加过此类学习交流活动的学生。

四、 选拔程序

1.相关学院组织学生报名遴选:学生自愿申请,填写《贵州师范大学赴国外院校交流学习项目申请表》,由所在学院审核,经学院负责人审核同意并签字盖章后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对学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组织初步考核。

3.合格学生材料送交流院校审查,确定录取名单。

4.获得录取通知后,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统一办理离校派出手续。

五、报名所需材料

1. 项目申请表

2. 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复印件

3. 入学以来成绩单(加盖学院公章)

4. 家长同意函

5.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6. 其他获奖证明材料

六、其他事项

1. 学生申请前务必认真阅读本通知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自行登录交流院校官网详细了解学校及所选专业具体情况;综合考虑所学专业、学习期限、支付能力等因素,慎重选择,一经录取,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不得放弃交流资格。无故放弃者,在校期间将不得再参加学校其他交流派出项目。

2. 请相关学院加大宣传,鼓励学生踊跃报名,同时参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审核学生个人信息及填报专业,综合考评学生情况,择优推荐。

3. 申请材料应于2018年10月25日上午10:00点前交至宝山校区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交流科,逾期不予受理。

4. 未尽事宜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交流科负责解释。

5. 联系人:陈玥茜、刘泽村、廖旭,电话:0851-86702020

特此通知

 

附件:1.项目申请表

      2.家长同意函

      3.专业设置(福山大学)

      4.课程设置(长崎外国语大学)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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