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各单位:
接贵州省侨务办公室《关于委托推荐教师赴印尼任教事》(黔侨函〔2017〕10号)的通知,国侨办委托我省再次推荐3名教师前往印尼万隆国际外语学校、玛中大学任教。外派教师基本要求和待遇、任教科目和时间详见附件。请各学院,教学部,各单位根据基本要求和任教科目条件推荐适合人选,并于2017年5月26日前将《贵州师范大学赴印尼外派教师项目申请表》、《外派教师简历表》及表格电子版含照片送至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综合管理科(宝山校区行政办公楼一楼)汇总上报,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蓓、刘枫
联系电话:86766891
办公平台账户:国际处综合管理科(张)
电子邮箱:2073105975@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贵州师范大学赴印尼外派教师项目申请表
2.关于委托推荐教师赴印尼任教事
3.外派教师简历表
4.外派教师基本要求和待遇
5.外派教师任教科目和时间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