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各单位:
接省教育厅通知,国家留学基金委 2024 年在西部地区人才培 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中全面实施地方创新子项目,不再受 理个人申请。请各学院、教学部、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项 目申报,相关申报要求请查阅国家留学网“2024 年西部地区人才 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相关要求如下:
一、新项目申报
1.本项目采取“先立项、后选派”的办法, 即项目需由各学 院、各单位申报,经学校评审后报送省教育厅,再由教育厅统筹 申报至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项目获批 后,教育厅按照条件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
2.所申报项目应体现服务国家战略、聚焦区域社会经济发展 特点,有省级及以上部门出台的政策文件为依托。此外,还应至
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结合区域特点及特色学科优势,反映本地区在经济社会 发展及加强教育对外开放方面的思路、举措。
(2)突出学术团队开展科研合作或人才培养的特色。
(3)能够对地区内相关专业的国际化发展起到引领示范作 用。
3.重点支持紧密结合国家战略、“一带一路”建设以及区域社 会经济建设急需,以及具有前瞻性的新兴学科或交叉学科建设; 重点支持职业院校的学科建设。所申报项目涵盖的一级学科专业 应不超过 5 个。建议联合省内其他高校或科研院所共同申报。
4.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有一定前期执 行基础。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非框架合作协议; 应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的留学身份、双方权责等具体 内容。合作协议的生效不得以获得项目资助为前提。
5.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于 5 月 15 日前将《项目申请书》及电 子版、所依托的政策文件电子版、双方合作协议中/外文扫描版、 《项目信息采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等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电子版压缩打包后统一发送至 sdjzgzb@s ina.com 邮箱。
二、已获批项目人员申报及材料提交
已获批的地方创新子项目单位请按要求组织人员(含 2021 年 项目)申报,请申报人员于 6 月 22 日至 28 日期间登陆国家公派 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 将申报材料( 一式四份,每份材料均需粘贴相片)、《获批的地方
创新子项目人员推荐名单》《贵州师范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申报表》和个人政治表现情况等材料于 6 月 29 日前交至国际交流 与合作处。系统自动生成的《单位推荐意见表》申请人无需填写, 提交纸质材料时将空白表一同提交。
三、获批项目总结
请 2022 年获批的地方创新子项目单位,于 9 月 14 日前提交 项目年度总结,总结应包括人员录取后派出情况(如未执行或执 行中遇到较大问题,需说明主要情况及原因)、派出人员在外学习 情况、取得的初步或阶段性成果、典型事例、项目执行中的主要 问题及改进措施、下一年执行计划等。
四、建档立卡工作
按照文件精神,每位留学人员录取派出前需建立“留学档案 卡”(电子版见附件),并随时更新留学档案卡内容,做到“派出 之前有要求,在外管理有办法,回国之后有考核”。
联系方式:83227139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 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实施办法
2.项目申请书
3.项目信息采集表
4.贵州师范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表
5.获批的地方创新子项目人员推荐名单
6.留学档案卡
7.关于准备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 目申请材料列表及说明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4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