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各单位:
接省教育厅通知,国家留学基金委2025年在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中全面实施地方创新子项目已启动,项目不再受理个人申请。请各学院、教学部、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项目申报,相关申报要求请查阅国家留学网“2025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相关要求如下:
一、新项目申报
1.本项目采取“先立项、后选派”的办法,即项目需由各学院、各单位申报,经学校评审后报送省教育厅,再由教育厅统筹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项目获批后,教育厅按照条件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
2.所申报项目应体现服务国家战略、聚焦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特点,有省级及以上部门出台的政策文件为依托。此外,还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结合区域特点及特色学科优势,反映本地区在经济社会发展及加强教育对外开放方面的思路、举措。
(2)突出学术团队开展科研合作或人才培养的特色。
(3)能够对地区内相关专业的国际化发展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3.重点支持紧密结合国家战略、“一带一路”建设以及区域社会经济建设急需,以及具有前瞻性的新兴学科或交叉学科建设;重点支持职业院校的学科建设。所申报项目涵盖的一级学科专业应不超过5个。建议联合省内其他高校或科研院所共同申报。
4.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有一定前期执行基础。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非框架合作协议;应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的留学身份、双方权责等具体内容。合作协议的生效不得以获得项目资助为前提。自2025年起,适当放宽地方创新子项目国外合作单位限制,具体请参见附件。
5.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于5月15日前将《项目申请书》及电子版、所依托的政策文件电子版、双方合作协议中/外文扫描版、《项目信息采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等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电子版压缩打包后统一发送至sdjzgzb@sina.com邮箱。
二、已获批项目人员申报及材料提交
已获批的地方创新子项目单位请按要求组织人员申报,请申报人员于6月22日至28日期间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将申报材料(一式四份,每份材料均需粘贴相片)、《获批的地方创新子项目人员推荐名单》《贵州师范大学公派出国(境)项目申报表》和个人政治表现情况、研修计划等材料于6月27日前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系统自动生成的《单位推荐意见表》申请人无需填写,提交纸质材料时将空白表一同提交。
三、获批项目总结
请2022、2023年获批的地方创新子项目单位,于9月15日前提交项目终极总结/年度总结,总结应包括人员选派情况(如未执行或执行中遇到较大问题,需说明主要情况及原因)、派出人员在外学习情况、取得的初步或阶段性成果、典型事例、项目执行中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下一年执行计划等。
四、建档立卡工作
按照文件精神,每位留学人员录取派出前需建立“留学档案卡”(电子版见附件),并随时更新留学档案卡内容,做到“派出之前有要求,在外管理有办法,回国之后有考核”。
联系方式:83227139
特此通知
附件:1.2025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实施办法
2.项目申请书
3.项目信息采集表
4.贵州师范大学公派出国(境)项目申报表
5.获批的地方创新子项目人员推荐名单
6.留学档案卡
7.关于准备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申请材料列表及说明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5年3月14日
【一审(校):廖旭,二审(校):钱亦斐,三审(校):裴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