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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创新子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3-14 点击量:

各学院(教学部),各单位:

接省教育厅通知,国家留学基金委2025年在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中全面实施地方创新子项目已启动项目不再受理个人申请。请各学院、教学部、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项目申报,相关申报要求请查阅国家留学网“2025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相关要求如下:

一、新项目申报

1.本项目采取“先立项、后选派”的办法,即项目需由各学院、各单位申报,经学校评审后报送省教育厅,再由教育厅统筹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项目获批后,教育厅按照条件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

2.所申报项目应体现服务国家战略、聚焦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特点,有省级及以上部门出台的政策文件为依托。此外,还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结合区域特点及特色学科优势,反映本地区在经济社会发展及加强教育对外开放方面的思路、举措。

2)突出学术团队开展科研合作或人才培养的特色。

3)能够对地区内相关专业的国际化发展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3.重点支持紧密结合国家战略、“一带一路”建设以及区域社会经济建设急需,以及具有前瞻性的新兴学科或交叉学科建设;重点支持职业院校的学科建设。所申报项目涵盖的一级学科专业应不超过5个。建议联合省内其他高校或科研院所共同申报。

4.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有一定前期执行基础。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非框架合作协议;应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的留学身份、双方权责等具体内容。合作协议的生效不得以获得项目资助为前提。2025年起,适当放宽地方创新子项目国外合作单位限制,具体请参见附件。

5.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于5月15日前将《项目申请书》及电子版、所依托的政策文件电子版、双方合作协议中/外文扫描版、《项目信息采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等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电子版压缩打包后统一发送至sdjzgzb@sina.com邮箱。

二、已获批项目人员申报及材料提交

已获批的地方创新子项目单位请按要求组织人员申报,请申报人员于6月22日至28日期间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将申报材料(一式四份,每份材料均需粘贴相片)、《获批的地方创新子项目人员推荐名单》《贵州师范大学公派出国(境)项目申报表》和个人政治表现情况研修计划等材料于6月27日前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系统自动生成的《单位推荐意见表》申请人无需填写,提交纸质材料时将空白表一同提交。

三、获批项目总结

20222023年获批的地方创新子项目单位,于9月15日前提交项目终极总结/年度总结,总结应包括人员选派情况(如未执行或执行中遇到较大问题,需说明主要情况及原因)、派出人员在外学习情况、取得的初步或阶段性成果、典型事例、项目执行中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下一年执行计划等。

四、建档立卡工作

按照文件精神,每位留学人员录取派出前需建立“留学档案卡”(电子版见附件),并随时更新留学档案卡内容,做到“派出之前有要求,在外管理有办法,回国之后有考核”。

联系方式:83227139

特此通知


附件:1.2025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实施办法

2.项目申请书

3.项目信息采集表

4.贵州师范大学公派出国(境)项目申报表

5.获批的地方创新子项目人员推荐名单

6.留学档案卡

7.关于准备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申请材料列表及说明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5314


                                                                                                            【一审(校):廖旭,二审(校):钱亦斐,三审(校):裴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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