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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优秀学生2025年秋季赴国外交流学习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4-04 点击量: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我校与国外友好院校的合作协议,现选派优秀学生于2025年秋季赴国外交流学习,在外学习结束后,学生须按时返回贵州师范大学继续完成学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项目情况

详见附件1

二、选拔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国家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记录;

(二)身体健康,品德端正,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有较强的独立生活能力,能顺利完成赴外交流学习任务;

(三)成绩优秀,无不及格课程。学习目的明确,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学习能力;

(四)有较好外语沟通能力,能满足具体项目的语言要求。

(五)家庭条件良好,足以承担在外学习生活费用;

(六) 优先推荐未参加过此类学习交流活动的学生。

三、选拔程序

(一)相关学院组织学生报名遴选:学生自愿申请,填写《贵州师范大学学生出国交流项目申请表》,由所在学院审核,经学院负责人审核同意并签字盖章后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二)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对学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组织初步考核。

(三)合格学生材料送交流院校审查,确定录取名单。

(四)获得录取通知后,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统一办理离校派出手续。

四、报名所需材料

(一) 项目申请表

(二) 项目申请个人陈述(800字以上)

(三) 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复印件

(四) 入学以来成绩单(加盖学院公章)

(五) 家长同意函

(六) 个人思想政治表现材料(由学院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党委章)

(七)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八) 其他获奖证明材料

五、其他事项

(一)学生申请前务必认真阅读本通知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自行登录交流院校官网详细了解学校及所选专业具体情况;综合考虑所学专业、学习期限、支付能力等因素,慎重选择,一经录取,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不得放弃交流资格。无故放弃者,在校期间将不得再参加学校其他交流派出项目。

(二)此次选拔为项目预选,学校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后,最终将由交流院校自行决定可接收的学生,交流院校可能根据当年实际情况对交流人数、开放专业等做出调整,报名前需慎重考虑。

(三)请相关学院加大宣传,鼓励学生踊跃报名,同时参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审核学生个人信息及填报专业,综合考评学生情况,择优推荐。

(四)申请材料应于2025年4月11日前交至东区行政楼国际交流与合作处103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未尽事宜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解释。

(六)联系人:廖旭,电话:0851-83227139

特此通知

附件:1. 2025年秋季交流生项目

    2. 部分项目情况介绍

    3. 报名所需表格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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