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6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实施办法》精神,2026年在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继续全面实施地方创新子项目,不再受理个人申请。请相关学院、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查阅国家留学网“2026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项目信息,积极组织项目申报。相关要求如下:
一、新项目申报
1.本项目采取“先立项、后选派”的办法,即项目需由相关学院、单位申报,经学校审核后报送省教育厅,再由教育厅统筹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项目获批后,教育厅按照条件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
2.申报项目应体现服务国家战略、聚焦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特点,有省级及以上部门出台的针对性政策文件为依托。此外,还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结合区域特点及特色学科优势,反映本地区在经济社会发展及加强教育对外开放方面的思路、举措。
(2)突出学术团队开展科研合作或人才培养的特色。
(3)能够对地区内相关专业的国际化发展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3.重点支持紧密结合国家战略、“一带一路”建设以及区域社会经济建设急需,以及具有前瞻性的新兴学科或交叉学科建设;重点支持职业院校的学科建设。所申报项目涵盖的一级学科专业应不超过5个。建议联合省内其他高校或科研院所共同申报。
4.国外合作单位须为国际公认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或在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良好合作基础的。对涉及多个国外合作方的项目,选派学科及专业应突出重点并考虑关联性。
5.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有一定前期执行基础。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非框架合作协议;应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的留学身份、双方权责等具体内容。合作协议的生效不得以获得项目资助为前提。
6.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于5月15日前将《项目申请书》纸质版及电子版、所依托的政策文件电子版、双方合作协议中/外文扫描版、《项目信息采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等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电子版压缩打包后统一发送至sdjzgzb@sina.com邮箱。
二、已获批项目人员申报及材料提交
已获批的地方创新子项目单位请按要求组织人员申报,请申报人员于6月22日至26日期间登陆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将申报材料、《获批的地方创新子项目人员推荐名单》《贵州师范大学公派出国(境)项目申报表》《专家评审意见表》和个人政治表现情况等于6月26日前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系统自动生成的《单位推荐意见表》申请人无需填写,提交纸质材料时将空白表一同提交。
三、建档立卡工作
按照文件精神,每位留学人员录取派出前需建立“留学档案卡”(电子版见附件),并随时更新留学档案卡内容,做到“派出之前有要求,在外管理有办法,回国之后有考核”。
联系方式:83227139
特此通知
附件:1.2026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实施办法
2.项目信息采集表
3.贵州师范大学公派出国(境)项目申报表
4.获批的地方创新子项目人员推荐名单
5.留学档案卡
6.专家评审意见表
7.关于准备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申请材料列表及说明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6年1月9日
【一审(校):廖旭,二审(校):张蓓,三审(校):钱亦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