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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组委会《关于申报第十一届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自主承办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14 点击量:

 

 

各学院(教学部),各相关单位:

 接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组委会《关于申报第十一届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自主承办项目的通知》(组委会发〔2017〕5号),东盟周组委会将计划围绕回顾成果和展望未来继续举办校长合作、青少年交流、职业教育合作、人才培养、人文交流五大板块品牌项目。第十一届交流周将分为开幕期(2018年8月6日至8月12日)和全年期(2018年1月-12月)。为使交流周更加符合中国与东盟教育发展需求,扩大参与度和受益面,交流周组委会将继续面向各省(市、区)、港、澳、台及东盟十国的高校、企事业单位、国际组织等征集自主承办项目。通过交流周组委会专家组评审入选的项目将纳入2018年第十一届交流周平台。根据学校要求,现向各单位征求自主承办意向,组委会将统筹在项目策划、嘉宾邀请、对外宣传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对开幕期在贵州举办的项目以适当方式予以经费支持,具体申报方式和要求见附件,请有自主承办意向的单位于2018年1月5日前将《第十一届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自主承办项目申报表》和项目具体方案等支撑材料(一式二份)含电子版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宝山校区行政办公楼一楼),电子邮箱:2073105975@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申报第十一届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自主承办项目的通知

2.第十一届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自主承办项目申报表

3.第十一届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自主承办项目申报流程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7年12月14日

  • 附件【教育厅文件.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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