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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优秀学生赴韩国交流学习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10 点击量:

各学院:

根据我校与韩国岭南大学、大邱教育大学、建阳大学签署的合作协议,现选拔优秀学生于2018年9月至2019年8月到三所院校交流学习。在外学习结束后,学生须按时返回贵州师范大学继续完成学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韩国岭南大学

1.参加人数:5人

2.所需费用:住宿费、国内国际往返旅费、生活费、签证费、医疗保险费、贵州师范大学学费等

(二)韩国大邱教育大学

1.参加人数:3人

2.所需费用:国内国际往返旅费、生活费、签证费、医疗保险费、贵州师范大学学费等

(三)韩国建阳大学

1.参加人数:3人

2.所需费用:国内国际往返旅费、生活费、签证费、医疗保险费、贵州师范大学学费等

二、选拔对象及条件

(一)选拔对象

在校全日制大学本科2016、2017级学生,就读专业与合作院校专业相同或相近,其中岭南大学不接收教育专业学生。(具体专业信息请登录交流院校网站查询,韩国岭南大学:http://www.yu.ac.kr/en/main/index.php、韩国大邱教育大学:https://english.dnue.ac.kr/、韩国建阳大学:http://www.konyang.ac.kr/cn.do)

(二)选拔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品德端正,诚实守信;

2.学习成绩优秀,具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实践能力;

3.身体、心理健康,能圆满完成在外的学习交流任务;

4.英语水平良好,能熟练使用英语进行交流沟通(能提供相关英语水平证明材料者优先推荐);

5.以前从未参加过类似学习交流活动的优先推荐;

6.家庭条件足以承担在外学习生活的费用。

三、项目选拔程序

第一阶段申请、选拔

1.根据选拔条件,申请人填写《贵州师范大学赴国外院校交流学习项目申请表》,由所在学院审核、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于2017年11月23日上午10:00前,连同其它报名所需材料交至宝山校区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交流科,逾期不予受理。

2.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将对所有申请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并组织申请人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第二阶段确定、公示

严格按照选拔条件择优确定赴韩国交流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上报学校批准。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部门要求办理赴外交流学生离校等系列手续。

四、项目咨询

联系人:陈玥茜、廖旭;联系电话:0851-86702020。

特此通知

附件:1.项目申请表

      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7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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