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第一届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举办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重视关心下,在外交部、教育部和贵州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及各方共同努力下,交流周历经14年发展,规模和层次持续提升、成果不断涌现。交流周已成为中国和东盟间唯一以教育为主题的政府间交流合作平台,交流周围绕服务建设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不断完善交流周布局、拓宽交流周渠道、丰富交流周内涵、创新交流周形式、提升交流周实效,实现“共克时艰,教育交流不停步、不断线”,为推动中国-东盟教育合作,促进民间友好,夯实人文交流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服务“一带一路”作出贡献。
2022年交流周将分为开幕期和全年期,开幕期将在贵州省举办主体活动,全年期将在各省(市、区)、港澳台地区和东盟国家举办冠名活动。为更好地服务中国与东盟教育发展和对外开放需求,扩大交流周参与度和受益面,交流周组委会将继续面向各省(市、区)、港澳台地区,东盟十国及“一带一路”伙伴国的高校、企事业单位、国际组织等征集自主承办项目。通过交流周组委会专家组评审入选的项目将纳入2022年交流周平台,交流周组委会将在项目策划、嘉宾邀请、对外宣传等方面做好统筹工作并给予必要支持,现将项目申报具体方式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一)开幕期项目:2022年1月12日-2022年3月20日
(二)全年期项目
1.拟在2022年8月31日前举办项目,申报时间为2022年1月12日-2022年3月20日;
2.拟在2022年9月1日-12月31日举办项目,申报时间为2022年6月1日-2022年6月20日。
二、项目要求
(一)2022交流周将围绕教育高质量发展合作、后疫情时代的教育可持续发展与合作、分享教育成果与经验、推动职教合作共同体建设、国际产学研用合作、青年创新创业、青少年跨文化交流、开展高水平合作办学等主题,继续举办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青少年交流、人才培养、人文交流以及“一带一路”合作等系列活动。
(二)项目内容以中国-东盟教育交流与合作为主,涵盖科技、文化、卫生、体育、青年、可持续发展合作等人文交流领域。
(三)项目立项要突显成效性,要以服务中国-东盟教育对外开放,服务提升高校国际化办学水平的,服务扩大人文交流领域合作为主导方向。
(四)项目申报的主体为教育领域的高校等教育机构,或者政府背景的法人机构、社会团体等。对于企业或其他形式的机构申报项目需联合高校及教育机构进行(贵州省外机构申报项目,须有一个本地院校作为落地对接机构)。
(五)参与项目活动的东盟国家、“一带一路”国家、港澳台地区及特邀伙伴国嘉宾总人数须占项目活动总人数的1/3以上。
三、申报方式
(一)请各申报单位填写《2022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自主承办项目申报表》(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并附上项目具体方案等支撑材料(一式二份)于规定时间前寄送至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组委会秘书处办公室。
(二)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请于规定时间前发送至组委会秘书处邮箱:caecw2008@163.com。
四、其他事项
(一)为鼓励多方合作,交流周组委会接受多个承办方联合申报、共同策划、实施项目。
(二)申报资料一旦提交,交流周组委会不予退还。
(三)若在项目执行中需要用到交流周公章,需在申报书中进行详细说明(含类别、数量等),未经专家评审过的用章需求,秘书处将不予受理。
(四)交流周组委会对本次申报活动相关事宜拥有最终解释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 露
电 话:0851-84841922
传 真:0851-85285768
邮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162号贵州省教育厅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组委会秘书处办公室1001室。
邮政编码:550081
附件:附件1:2022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自主承办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2:2022交流周自主承办项目申报表和申报流程.doc
(转自中国-东盟教育信息网,信息来源:中国-东盟教育信息网 (caedin.cn))